唐代楷书《张府君妻田雁门县君墓志》(清初拓本)
唐代:
《张府君妻田雁门县君墓志》该拓本共剪裱成册,共11开,每开尺寸为纵29厘米、横27厘米。据考证,此拓本应为清代初期的拓本,字迹清晰,保存完好,几乎无缺损之处。
《张府君妻田雁门县君墓志》刻于唐代天授二年(691年),为武则天时期的作品。此碑文采用小楷书写,风格温润雅致,婉约多姿,笔法灵活多变,堪称唐代墓志书法中的上乘之作。遗憾的是,原石早已不知所踪,仅有少量拓本存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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